樂居新媒體 珠海訊 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專班公布重大風險提示,總結梳理了15條可能侵害購房者權益的相關情形。
據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專班于去年年底成立,旨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維護廣大購房者的切身利益,同時全面有效、及時精準地解決合作區內商辦樓盤項目問題。
經該專班調查研究發現,合作區內商業辦公樓盤項目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允許改造類、房款費用類和銷售手法類等風險情形。
根據提示,凡是以下情形,均可認為存在重大風險: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對外宣傳以及發布廣告的內容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或者商品房實際情況不符;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物業管理公司宣傳、承諾或者允許購買毛坯商業辦公項目后,可以通過裝修改造成上下兩層;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宣傳或者承諾購買商業辦公項目后,可以參考樣板房改造成類住宅物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宣傳或者承諾商業、辦公、文化創意、高新技術、科技研發等商業辦公項目可以改為類住宅用于居??;購房者不仔細閱讀商辦項目的購房合同條款,不去了解所購房產的商辦項目性質,僅聽從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對項目的宣傳和對合同的解釋即簽約;房地產開發企業強制要求購房者簽訂裝修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宣傳或者承諾商業辦公項目可以燃氣入戶;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宣傳商業辦公項目可以辦理入戶、入學等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售后包租或變相售后包租方式售賣未竣工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售賣未確權車位和人防車位;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提供購房優惠為名誘惑簽訂線下合同且不及時網簽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中介以團購費、電商優惠、定金抵房款等名義收取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監管銀行和監管賬戶與預售公示不一致;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購房款轉入非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收取購房款。
合作區商辦樓盤項目治理專班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居民,在購買商業辦公樓盤項目前應仔細閱讀購房合同條款,仔細分辨項目宣傳和合同解釋內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來源:珠海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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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