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公租房的概念及特點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資料圖片)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有五個特點:一是保障性;二是政策支持性;三是租賃性;四是專業性;五是供應群體廣泛性。
02 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年限是多久?
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房源籌集
03 申請公租房的注意事項
1.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2.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政府部分制定并實行動態調整
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3.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
實際上,在申請公租房的過程當中,還是有很多陷阱的。首先由于公租房是由政府或者是當地的公共機構擁有的,如果一個中介聲稱自己手中有很多套公租房,那么80%以上都是騙人的,自己可以到當地的廉租房相關機構進行咨詢,并且反映情況,基本上被政府機構了解了中介操作公租房的情況,就會立刻對他進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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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