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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獲悉,河南省總河長令(第5號)《關于開展幸福河湖建設的決定》已經由省委書記、省第一總河長樓陽生和省長、省總河長王凱簽發,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幸福河湖建設。
《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河南省幸福河湖評分細則》《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設方案編制大綱》同步印發。經省政府確定為省級幸福河湖的,省里將給予市、縣一定的資金獎補和項目投資傾斜。
總河長令指出,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幸福河湖建設,每年建設一批省級幸福河湖,持續改善全省河湖面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總河長令明確提出六大方面的目標任務,即著力提升防洪減災能力,實現持久水安全;著力落實“四水四定”要求,實現優質水資源;著力推進水岸綜合治理,實現宜居水環境;著力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健康水生態;著力強化文化引領作用,實現先進水文化;著力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實現科學水管理。
總河長令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扛起維護河湖生態健康的政治責任,省轄市級政府(管委會)是省級幸福河湖建設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按照《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大力推進幸福河湖建設。河長湖長要親自安排部署,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任務分工扎實開展工作。市、縣需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本級幸福河湖建設。(記者 李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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