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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目藥(600671,原“天目藥業”)發布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半年度實現歸凈利潤虧損約2100萬元到255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虧損增加。
此外,ST目藥于6月20日盤后發布公告稱,截至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9145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41.66%,全部為公司為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以及下屬子公司為上市公司的擔保;無逾期擔保。
值得注意的是,ST目藥因公司股東股權變動事項兩次收到上交所問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問詢函核實并披露相關事項。
根據ST目藥于6月8日發布的公告稱,2月28日,ST目藥第一大股東永新華瑞的股東發生變更,從永新華控股和永新華韻變更為捷誠科技和青島永信投資,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永新華瑞實際控制人由李永軍、劉新軍變更為張新龍、劉克燕。然而,10天后,永新華瑞股權3月9日再次變更,深圳捷誠和永信投資分別將股權回轉給永新華控股和永新華韻,永新華瑞實際控制人由張新龍、劉克燕再次變更為李永軍、劉新軍。
據ST目藥第一次回復顯示,股權轉讓前后,永新華瑞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未發生變化,永新華控股集團、永新華韻與受讓方深圳捷誠和青島永信之間的業務、資產、人員、債權債務等方面存在關聯關系,存在一致行動關系。
上交所要求上述相關方結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說明永新華控股集團、永新華韻與受讓方深圳捷誠和青島永信構成一致行動關系的依據。據回復顯示,相關方涉嫌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的相關規定,且存在補簽股份轉讓暨代持協議情形,上交所請ST目藥及相關方自查在內部控制和規范運作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并補充披露相關核查過程及結果。截至記者發稿時,公司已三次延期回復問詢函。
除上述事項外,ST目藥投資者索賠案備受市場關注。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因ST目藥已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提起民事訴訟索賠。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是于2018年7月4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間買入ST目藥股票,并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參與維權。律師提示可以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登記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