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務(300262)因未及時披露多起重大訴訟被處罰,索賠訴訟啟動
巴安水務股民索賠條件:在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之間買入巴安水務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2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
案件回顧:2022年12月28日,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巴安水務,證券代碼:300262)公告稱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資料圖】
經查明,巴安水務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1.未及時披露且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擔保事項;
2.未及時披露且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訴訟事項
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巴安水務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訴訟事項100件,累計金額達144,190.71萬元。直至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8日,巴安水務才通過臨時公告《關于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關于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補充公告》披露了上述訴訟事項。
上海川匯律師事務所王金龍律師表示,根據證監會對巴安水務查明的違法事實及證券法、最高院的虛假陳述若干規定司法解釋,巴安水務構成民事侵權,其實施的虛假陳述行為與股民買賣股票遭受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損股民可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索賠減損。
需準備的索賠訴訟資料:
1、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及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
特別注意:對賬單需要有股東姓名、身份證號、證券賬戶號、資金賬號、證券代碼、股票買賣的時間、成交價格、成交數量等內容,如果該股票目前還有持股,還需要打印庫存股的清單。買賣交易較多的,除提供紙質版外,還請提供交易記錄的EXCEL電子版。
2、身份證復印件;
3、相關起訴簽字材料。
上海川匯律師事務所 王金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