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或資產,以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內或境外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或者實現重組上市的行為。去年以來,分拆上市熱度漸增。西部金融研究院、江北嘴財經智庫據Wind分拆上市指數和《重慶上市公司發展報告(2021)》統計到,目前共有104只成份股所對應的104家A股上市公司有意分拆112家子公司上市。
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愈發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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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內分拆上市的制度明確后,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活動日趨活躍。西部金融研究院、江北嘴財經智庫統計到,去年至今年10月31日,共有41家上市公司已發布分拆子公司登陸A股的預案。
從行業分布看,其中25家為制造業企業,占比超6成;5家屬于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3家屬于建筑業,其余8家則分布在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以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細分領域看,大多集中在電子、生物技術、半導體以及軟件開發等高新技術行業。
從區域分布看,東部地區31家,其中北京、上海、深圳尤為集中;中部地區6家;西部地區4家,其中3家位于四川,1家在陜西。
從規模來看,資產規模最低66億元,100億元以下3家;100億~1000億元(不含)24家;1000億~10000億元(不含)12家;10000億元及以上2家,為萬科和中國交建,分別為18000億元和16000億元。
從目的地看,此前多為港股市場,2021年以后則更多地聚集到創業板、科創板以及北交所。上述41家擬分拆上市企業中,明確上市目的地的有25家,其中擬登陸滬深主板的3家,科創板的4家,創業板的12家,北交所的2家,港股的4家。目前,寧波港子公司寧波遠洋、和而泰子公司浙江鋮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族激光子公司大族光電3家企業已成功上市。
明晰業務結構成為分拆上市主要因素
為何越來越多的A股上市公司選擇分拆上市?
從多家企業發布的公告來看,其主要目的是明晰主業結構,使特定業務板塊得到更充分的發展。以資產規模最大的萬科和中國交建為例,企業資產龐大、業務多元,分拆出的子公司主營業務分別為空間物業服務以及工程設計咨詢服務。把獨立經營的、和主業沒有直接關系的資產分拆上市,有利于加強專業管理,也有利于這些資產的單獨定價。
同時,分拆上市也為公司內部結構優化提供了新的機會。對于分拆出來的子公司而言,分拆上市可以拓寬融資渠道,帶來較高估值,為企業發展帶來更多可能性。此外,子公司可以獲得更強的經營獨立性,在人員任免、信息披露、財務獨立等方面都將與母公司劃出清晰的界限,對于提高子公司的運營以及治理效率有較大的好處。
因此,分拆上市有利于市場對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成長能力進行充分評估,從而推動企業不斷優化自身,提升競爭力。尤其是經濟發展壓力較大的背景下,分拆上市也為企業創新發展路徑提供了新的選擇。
分拆并非無往不利,監管措施已經跟進
本次統計的41家企業中,目前僅寧波港、和而泰及大族激光3家成功完成分拆上市,多數企業在披露預案后開始進入相應程序但尚未實現股票發行,中國長城、科倫藥業、樂普醫療、歌爾股份等企業均已完成上市前的最后審核。值得注意的是,陽光城及格林美均終止了分拆上市計劃。陽光城公告顯示,鑒于該公司將持股100%的陽光智博與萬物云進行換股這一戰略合作,公司經營管理層決定終止籌劃陽光智博發行H股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格林美則表示,基于控股子公司格林循環完成電子廢棄物分拆與業務重組到上市申報的時間較短,以及格林循環分拆與重組后的獨立運行時間還不足兩個獨立運行年度,現階段繼續推進格林循環分拆上市的條件不成熟。
分拆上市也并非百利無一害,關聯方及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財務及人員的獨立性等問題值得警惕。同時,也要注意母公司的“空心化”問題。如分拆子公司的業務板塊與母公司主要業務板塊存在一定的交叉的,要避免母公司利用子公司分拆上市實現利用子公司的業務“套現”,避免母公司“空心化”。此外,上市后的獨立性經營也同樣是一把“雙刃劍”,若母子公司之間的經營、決策和人員不能完全劃清界限,則可能導致非公平的關聯交易,甚至債務逃避等財務問題,從而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對此,《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對“資本運作” “造殼致富”提出了針對性措施。證監會也明確,對分拆上市試點中發現的虛假信息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尤其是利用分拆上市進行概念炒作的行為將加大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