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者“ST斯太爾”)公告稱,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字[2021]13號)。
中國證監會認定,斯太爾披露的2014-2016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對斯太爾處以60萬元罰款。
(資料圖片)
2021年07月28日,證監會對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行政處罰,認為中興財光華在審計斯太爾2016年年度財務報表時未勤勉盡責。
斯太爾股票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上市,在2021年7月23日被摘牌。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
關于索賠條件,正在推動這股索賠的廣州楊森律師團隊認為,暫定索賠條件為:在2015年04月30日到2019年6月26日之間買入斯太爾股票(000760),并且在2019年6月27日(含當日)仍持有或者賣出該股票而產生損失的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
關于該股票的索賠時效,我們認為,時效將于2024年3月31日屆滿。
具體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營業部打印對賬單(打印時間段:該股第1次買入~打印當日)
【第2步】掃描或者郵寄給律師團隊
【第3步】律師團隊分析之后與你取得聯系簽訂代理手續
【第4步】律師接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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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版的對賬單(打印時間段:該股第1次買入~打印當日)
2、證券營業部打印蓋章版的賬戶查詢確認單
3、身份……證復印件
4、聯系方式確認書
5、收款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