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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中百(600857)在2022年8月16日發布了《關于擬出售部分自有資產的公告》。
據上述公告顯示,經測算,預計本次交易可產生的收益占寧波中百2021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萬元。公司表示,本次擬出售資產事項有利于盤活公司存量資產,有效回籠資金,提高資產運營效率,為公司經營發展提供財務支持,對公司財務狀況有積極影響,對公司正常經營不存在不利影響。
此外,公開消息顯示,近日有寧波中百投資者收到寧波中院發來的《民事判決書》,投資者獲一審勝訴。法院判決支持了投資者的部分索賠訴求,要求上市公司對投資者損失作出賠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寧波中百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2年11月14日到期。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3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18日之間買入寧波中百股票,并在2016年4月1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有索賠資格。律師表示,適格投資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律師將繼續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業績方面,寧波中百于7月15日發布《2022年半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公司2022年半年度歸母凈利潤約為3719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約34411萬元,同比增加約1238.25%。導致寧波中百業績預增的重要原因系公司因擔保案事項結案沖回相應的預計負債,以及公司進行定向股票投資的股價公允價值變動影響凈利潤的增加。
基于寧波中百基本面好轉,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將利好投資者索賠事宜。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需及時依法進行維權索賠,以免錯過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