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華能源(601101)3月15日發布《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距離公司上次公告投資者訴公司虛假陳述案情況剛過去一個月,最新的索賠人數和金額都有大幅增長。
昊華能源在公告中稱,自2022年2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計收到66名原告起訴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537.27萬元。鑒于該等案件尚未開庭,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
截至公告披露日,根據公司收到法院發來的相關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以及相關撤訴裁定書,累計收到502名原告起訴公司的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9679.58萬元。
昊華能源索賠案的緣由起自證監會于2020年5月20日對公司的立案調查。經過為期一年多的調查,昊華能源于2021年11月1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因公司2015年收購京東方能源股權事項存在虛增資產的情況,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被行政處罰。
據公告顯示,2015年,昊華能源收購京東方能源30%股權,取得京東方能源控制權,將其納入公司合并報表。2015年2月10日,昊華能源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關于收購北京工業發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爾多斯市京東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的議案》。昊華能源董事長耿養謀在此次會上告知與會董事,此次收購,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調整為9.6億噸煤炭資源。與會董事基于此通過了上述議案。
此后,昊華能源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量按照9.6億噸煤炭資源量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報虛假記載,虛增資產約為28.25億元,虛增金額分別占當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4.26%、13.96%、13.77%和13.58%。直至2019年12月27日,昊華能源才公告2015年收購京東方能源股權事項存在虛增資產。
雖然昊華能源是2011年11月才被證監會處罰,但是北京金融法院在證監會尚未對上市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下,就受理投資者維權案件。這打破了上市公司虛假陳述類案件立案受理時,須以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和生效的刑事判決認定為前置條件。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提醒還未起訴的受損投資者,凡是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昊華能源股票,無論在2019年12月28日后是否賣出,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證監會的處罰下達,為后續案件審理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記者 許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