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滬網了解到,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定于2022年8月10日召開2022年第50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福建南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王科技”)的首發申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悉,南王科技主營業務為紙制品包裝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環保紙袋及食品包裝。環保紙袋主要應用于日用消費品和快速消費品的外帶包裝,包括服裝、鞋帽、休閑食品、餐飲、商超及百貨、藥店等社會消費領域。
據招股書顯示,南王科技本次擬募集資金62,680.01萬元,募集資金扣除本次發行費用后將用于公司年產22.47億個綠色環保紙制品智能工廠建設項目和紙制品包裝生產及銷售項目。
(截圖來源于南王科技招股書)
中滬網查閱相關資料后,發現南王科技還存在以下問題,關聯數據披露陷“羅生門”,真實性或遭“拷問”;董事履歷虛假陳述,獨董對外兼職和投資選擇性披露;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不保,創業板定位存疑。
關聯數據披露陷“羅生門”,真實性或遭“拷問”
據招股書財務數據顯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簡稱“報告期”),南王科技實現營業收入金額分別為69,141.08萬元、84,821.12萬元、119,535.55萬元;同期凈利潤分別為6,400.18萬元、6,615.27萬元、8,401.52萬元。
本次發行前,惠安華盈持有南王科技14.63%股份,惠安創輝持有南王科技7.46%股份,黃蓉持有南王科技2.32%股份,陳小芳持有南王科技1.96%股份,陳正蒞持有南王科技1.37%股份,該等股東均為福建省華萊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萊士”)的關聯方,合計持有南王科技27.74%股份。所以華萊士為南王科技一關聯方。而據招股書顯示,華萊士在報告期內一直為南王科技的第二大客戶,對應銷售金額分別為10,546.05萬元、13,549.29萬元、18,790.26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5.25%、15.97%、15.72%。
(截圖來源于南王科技招股書)
資料顯示,華萊士為新三板上市公司,證券代碼為:836475。據華萊士2019年、2020年、2021年各年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和2020年,南王科技為華萊士第五大供應商,2021年為第四大供應商,報告期各期,華萊士對南王科技的采購金額分別為9,432.40萬元、13,352.91萬元、16,967.63萬元,這比南王科技招股書披露的銷售金額分別少了1,113.65萬元、196.38萬元、1,822.63萬元。
(截圖來源于華萊士2019年年度報告)
(截圖來源于華萊士2020年年度報告)
(截圖來源于華萊士2021年年度報告)
另外,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末,南王科技對華萊士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2,672.55萬元、2,168.97萬元、2,244.70萬元。
(截圖來源于南王科技招股書)
而據華萊士2019年、2020年、2021年各年年度報告顯示,報告期各期末,華萊士對南王科技應付賬款余額分別為2,223.18萬元、1,860.43萬元、1,814.19萬元,這比南王科技招股書披露的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少了449.37萬元、308.54萬元、430.51萬元。
(截圖來源于華萊士2019年年度報告)
(截圖來源于華萊士2020年年度報告)
(截圖來源于華萊士2021年年度報告)
董事履歷虛假陳述,獨董對外兼職和投資選擇性披露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第四十三條規定,發行人應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簡要情況,主要業務經歷及實際負責的業務活動;對發行人設立、發展有重要影響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還應披露其創業或從業歷程;同時,發行人還應說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兼職情況及所兼職單位與發行人的關聯關系。
韓春梅女士現擔任南王科技董事、副總經理,據招股書韓春梅簡歷顯示,在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期間,韓春梅曾就職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特生物”),任講師。據健特生物工商信息顯示,健特生物成立于2006年2月24日。也就是說,在韓春梅在健特生物擔任講師期間,健特生物壓根還為成立,何來任職一說呢?這不就是典型的簡歷虛假陳述。
楊帆先生現擔任南王科技獨立董事一職,據招股書顯示,楊帆對外兼職和投資多家企業,而據相關資料顯示,招股書對楊帆對外兼職和投資的情況或未完全披露。
據天眼查顯示,重慶尚衡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尚衡運”)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是一家以從事餐飲業為主的企業。成立至今,楊帆持有其100%的股權,并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北京萬益新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益新天”)成立于2014年5月27日,是一家以從事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為主的企業。萬益新天成立時,楊帆為其股東,并擔任總經理一職,目前,楊帆不再持有萬益新天股份,但依舊擔任其總經理。
此外天眼查還顯示,尚衡運和萬益新天的楊帆與南王科技獨立董事楊帆為同一人,但南王科技招股書對尚衡運和萬益新天,此舉或有違深交所披露規則。
另外,根據《深交所創業板規則關于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認定》,控股股東及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或擔任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或重大影響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也就是說,尚衡運和萬益新天應該認定為南王科技關聯方,南王科技此舉或還遺漏重要關聯方。
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不保,創業板定位存疑
據招股書顯示,南王科技于2016年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并在2019年通過復審。報告期內,公司一直享受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南王科技“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最新取得時間為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為三年,將于今年12月1日到期。
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南王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1,988.66萬元、2,465.88萬元、3,003.79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88%、2.91%、2.5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王科技共有研發人員172人,占員工總數的比例為9.45%。
據2016年初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顯示,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滿足八大基本條件,其中明文規定“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還明確規定研發人員需占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10%以上。
也就是說,南王科技無論從研發費用占比以及研發人員占比上均已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了。如今南王科技高新技術企業即將在今年的12月份到期,如果南王科技時候不能繼續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到時,南王科技將不能繼續享受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的稅收優惠政策,那么這將會對南王科技的經營場所不利影響。
南王科技按行業分類屬于造紙和紙制品業,而作為一家擬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即將不保,證監會也在問詢函中多次要求南王科技說明自身行業與創業板定位,可見證監會對南王科技創業板的定位也是存在較大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