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浪精選9月22日上市企業負面輿情信息,涵蓋股權質押風險、風險警示、董監高異常、操縱股價、信披違規、其他違法違規、資金問題、股東減持多個方面內容,詳情如下:
F=財務負面;E=環境負面;S=社會負面;G=公司治理負面
單風險
(資料圖)
公司治理負面
G/股權質押風險
中南建設(000961):因質押式回購業務糾紛,控股股東被金融機構擅自減持千萬股9月21日,中南建設(000961)發布公告,日前收到公司控股股東中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城投”)通知稱,其質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因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糾紛被金融機構違反約定擅自處置減少1030.22萬股。公告顯示,中南城投本次質押股份被司法凍結系其與濟南金控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質押業務糾紛所致。另外,中南城投2475萬股質押股份被司法凍結,占其持股的1.24%,占公司總股本的0.65%,申請人為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北京文化(000802):西藏金寶藏所持625.58萬股將被司法拍賣北京文化(000802.SZ)公布,公司近日通過查詢網絡公開信息獲悉(尚未收到法院、股東寄送文件),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022年10月17日10時-10月18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對股東西藏金寶藏所持公司股份625.58萬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7.94%,占公司總股本的0.87%)進行公開拍賣。
G/風險警示
*ST計通(300330):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ST計通(300330.SZ)發布公告,該公司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滬證監處罰字〔2022〕14號)(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公司追溯調整后的財務報表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多風險
G/董監高異常;G/操縱股價
*ST宜康(000150):上市公司大股東聯手私募操縱股價,虧損超8億還被罰款數百萬近日,證監會公布了一則針對宜華健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宜華健康”,現股票簡稱為“*ST宜康”,000150)控股股東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宜華集團”)、深圳市前海安天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簡稱“安天誠”)、劉紹喜等6名責任主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在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間(下稱“操縱期間”),宜華集團、安天誠等使用其控制的132個賬戶,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采用多種方式交易宜華健康,影響該股票交易價格及成交量,主觀操縱市場的意圖明顯。
G/信披違規;G/其他違法違規
*ST奇信(002781):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ST奇信及其董事長、時任財務總監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深交所9月22日公告,對*ST奇信及公司董事長張浪平和時任財務總監劉松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經查明,2022年1月29日,*ST奇信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虧損9億元至13.5億元。2022年4月26日,*ST奇信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預告》,將預計凈利潤向下修正為虧損14.68億元至20.94億元,同時新增預測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以下簡稱“凈資產”)為虧損2.01億元至2.87億元。2022年4月30日,*ST奇信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虧損17.48億元,經審計凈資產為-2.32億元。*ST奇信未在《2021年度業績預告》中預測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可能觸及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2021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F/資金問題;G/信披違規;G/股東減持;G/其他違法違規;G/董監高異常
ST美盛(002699):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違規減持等多項違規,ST美盛及相關當事人等被給予紀律處分,實控人被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深交所9月22日下發關于對ST美盛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經查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未及時披露股份受限情形、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違規減持。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深交所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控股股東美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小強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美公司時任董事長朱燕儀、總經理袁賢苗、財務總監石軍龍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美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石丹鋒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原持股5%以上股東新昌縣宏盛投資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小強給予公開認定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